2025.01.12 18:27 臺北時間

前保一警找14歲少年援交還向同事炫耀 賠錢換緩刑工作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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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警政署保一總隊葉姓男警員與未成年男子性交易遭判刑。(示意圖,取自Pexels)
警政署保一總隊葉姓男警員與未成年男子性交易遭判刑。(示意圖,取自Pexels)
警政署保一總隊葉姓男警員上交友軟體,認識14歲少年,約定以2,000元代價和少年性交易。案經基隆地院審理,法官審酌葉男和受害人達成和解,依他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處1年徒刑。緩刑5年。案發後,保一警職工作也飛了。
葉男為警政署保一總隊警察,去年3月19日,他上交友軟體HORNET,以暱稱「嗨嗨嗨」認識1名14歲少年,並花2千元找他援交,經少年同意後,葉男在5月6日下午4點開車到少年就讀的國中接他放學,再把少年帶回住處進行性交易1次。
事後少年與同學聊天時,提到與警察援交一事,校方得知後立即通報新北市社會局,社會局再轉報基隆警方,警方隨即介入調查。
檢警調查,少年稱當天葉男載他到住處後,就要求他進行口交,完事後還給了他2000元援交費;葉男同事也證稱,表示葉男曾多次透過LINE跟他說「找未成年」、「X未成年」等語。
法院審理時,葉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葉男已與受害者達成和解並賠償,且自警界辭職,目前待業中、未婚、無子女、家境小康等情,依他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處1年徒刑。緩刑5年。可上訴。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5.01.12 18:2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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