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顯示,一名醫師的妻子指控其丈夫自2022年2月起與一名女病患發生婚外情,女方頻繁傳送露骨訊息給丈夫,交往1年多期間,兩人上床超過30次。小三女病患被她提告後,曾試圖用死威脅她和解,讓她難以接受,此外,丈夫在婚外情期間,持續對她家暴與精神虐待,導致她身心受創,婚姻破碎,因此提告求償60萬元。
對此,小三聲稱持有重大傷病卡,與醫生是醫病關係,指控男方利用醫師職權,誘騙她發生性行為,並強迫簽署不實的「買春」文件,強調自己也是受害者,並未侵害配偶權。
然而,法官審閱證據發現,小三曾主動向醫師示愛,「窩喜歡和你相幹」、「窩喜歡被你插」、「我晚上都夢到和你做愛」、「你功夫厲害了,害我都離不開你」、「我愛上和你做愛感覺」,認定小三是自願發生性關係。
法院判決醫師須賠償20萬元,醫師將其在新北市一處價值近千萬的房產過戶給妻子,並簽署和解承諾書,放棄索回,以彌補對妻子造成的精神損失。因此,法院認定醫師已完成賠償,依《民法》規定,連帶債務因一人清償而消滅,故共同侵權的女病患免賠,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