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禮讓前方突然偏右 60歲女騎士倒地多處擦傷
去年8月16日上午7時許,黃子佼駕駛一輛賓士休旅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南街時,為了禮讓前方巷口駛出的機車,車輛突然向右偏移並煞停,導致行駛在右側的60歲林姓女騎士發生碰撞,人車倒地。但黃子佼在事故發生後未依規定處置,而是直接駕車驶離現場。林姓女騎士因此造成臉部、右前臂、左手肘及右膝等多處擦傷,對黃子佼提告傷害。
辯稱沒感覺、沒聽到 檢方勘驗行車紀錄器打臉起訴
黃子佼今穿同一套衣服出庭,到案應訊時供稱,當下並沒有感覺撞到人,也沒有聽到撞擊聲音,因此才離開現場。然而,林姓女騎士則反駁表示,當時看見休旅車駕駛曾往她倒下的方向看了一下,卻未下車查看就離去。
檢察官勘驗行車紀錄器後發現,黃子佼煞車後,車輛有慢慢往左移動的軌跡,試圖避開倒地的女騎士,應該是知道右側有人事故發生,因此依肇事逃逸罪嫌將他起訴。
至於過失傷害罪部分,因黃子佼事後已與林姓女騎士達成和解,女騎士撤告,予以不起訴處分。
庭訊尾聲,法官訊問黃的現況,黃說他目前無業、沒收入,已離婚,有小孩及父母要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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