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禁對話記錄
夫妻雙方在2016年結婚並育有2個小孩,人夫在2025年1月意外發現妻子出軌,對話紀錄顯示雙方不只互喊「北鼻」,還充滿「我喜歡先慢慢的跟你親再進去你身體」、「你那天很濕」、「濕到都流白色的液體」、「一灘,我有感覺到」、「他摸了+親了身體,我還是乾的」、「你親我就濕了呀」、「我自己有發現床單濕濕」、「還好已先滿足你」等各種私密互動的害羞描述,互動完全超越普通朋友或同事。
男同事矢口否認
男同事上法庭後矢口否認,喊冤雙方只是互倒苦水抱怨另一半,還質疑人夫偷看手機的合法性,認為取得的證據違法,甚至主張配偶權不受憲法明文保障。可是高雄高分院認為感情出軌本來就很難抓包,這類侵害行為本來就很隱密,只要取得過程沒用強暴脅迫,證據就合法有效。
法院判決
儘管人夫指控兩人事後仍有私會,並以對方經濟狀況好為由要求加碼賠償,但高雄高分院查閱基地台紀錄後,認為證據不足以證明事後兩人還私下會面。最終考量雙方經濟與人夫承受的精神折磨,駁回上訴,維持判賠20萬元,全案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