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想不透的是,明明父執輩是一同來此開發扎根、成家立業的軍人,為何最後是有人拿到地上權合法擁有庭園透天厝,有人可以直接搬到新眷舍社區,其他人繳納幾十年的補償金後,卻被政府逼著拆屋還地,還得揹上官司呢?」住戶李先生不解地說道。
其實包括李先生在內的住戶,都知道自己所從小長大的家園是政府土地,但他們無法理解的是,多年來按照政府的要求,按期繳納相關費用,甚至有人是在政府同意下進行合法買賣才搬來不到10年,如今卻在桃園市府聲稱土地另有他用的情況下,就讓住戶都成為非法佔用國有地、不當得利的被告。

83歲的李媽媽表示,她20歲時從宜蘭嫁到八德,丈夫退伍後轉任退輔會轄下事業機構,就帶著她來該處進行開墾,當地的房屋大都是在民國5、60年間所自行建造買賣,住戶則全是軍人、榮民及其家眷,早年戶數超過40戶,軍方還會派巴士每天接送仍有軍人身分的居民上下班。
沒想到,民國90年以後,當時的桃園縣政府奉省政府之命,開始向住戶們追溯催繳土地使用補償金,有些經濟窘困者一時無法繳納,還被縣府提告請求拆屋還地,後來與縣府達成分期還清的協議,其後並每半年繳付土地補償金至今。
李媽媽因丈夫身體不好、長年洗腎,家中經濟重擔幾乎全落在她身上,她獨力養大4名子女、各自成家立業,並陪伴丈夫走完人生最後一段路後,她以為可以在老屋中安度晚年之時,走進她生活的竟是是一張張法院通知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