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判決書指出,林女與陳姓丈夫結婚多年,2021年她獨自帶著女兒遠赴紐西蘭生活,展開跨國遠距離婚姻,原一家人生活幸福,怎料,2024年7月使用平板電腦時,意外同步接收到丈夫的臉書私訊,竟看到丈夫不倫性愛史,氣得當場險些昏厥,痛批丈夫在婚姻存續期間,至少與他人發生過2次換妻性行為,憤而跨海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
全案經由橋頭地院法官審理,陳男矢口否認並極力喊冤,辯稱2人婚後感情早就淡了,且妻子還經常傳大量的「三字經」三字經辱罵他,認為離婚調解時,已承擔妻子婚後的所有房貸,且持續支付子女的高額扶養費,就連自己媽媽都曾大方借給前妻400萬元還債,「盡心盡力、無愧於心」,主張妻子不該再向他索取賠償。
不過法官認為,婚姻就算已出現破綻,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依法仍不容許任何一方任意破壞配偶權,且陳男私訊中自爆「換妻2次」的對話屬實、且積極再次換妻,認定已侵害妻子的配偶權,最終終判處陳男必須賠償妻子25萬元,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