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5 00:09 臺北時間

直播主亮友人槍恐嚇公眾 中檢火速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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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社會
專案小組於臺中市北屯區拘捕2名犯嫌到案。(警方提供)
專案小組於臺中市北屯區拘捕2名犯嫌到案。(警方提供)
昨(3)日某男子在網路直播時,於車內展示疑似槍枝並出言恐嚇等情,台中地檢署獲報後旋由林忠義檢察官指揮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經拘提直播主江姓男子到案,並查扣長槍、手槍各1枝等物,於今(4)日訊問後,認江男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持有非制式槍枝、刑法恐嚇公眾等,且有逃亡、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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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源於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有不知名男子於抖音平台上直播,並於直播中有展示疑似改造槍枝情事,旋即組成專案小組追查,經比對直播中行車街景、調閱路口監視器,迅速鎖定犯嫌徐男(37歲)、江男(43歲)涉有重嫌,即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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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扣到長槍、手槍各1枝。(警方提供)
經調查,江男平時以直播販賣佛具為生,9月3日凌晨在直播中亮槍並有恐嚇言語等情,引發關注造成社會恐慌,警方於網路發現該影片後迅速成立專案小組,透過科技偵查手段及調閱監視器掌握身分,於9月3日晚間於臺中市北屯區拘捕2名犯嫌到案,並當場查獲改造之衝鋒槍、手槍各1支,全案警詢後將2人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恐嚇公眾維安等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經檢方調查,槍枝為徐男所有,徐男有另案判刑確定通緝中,隨即發監執行。江男經檢方複訊後,認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持有非制式槍枝、刑法恐嚇公眾等,罪嫌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反覆實施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和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更新時間|2026.09.05 00:0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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