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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05:28
幾天後,林冠百、小志告訴劉先生,壽司店非常搶手,必須趕快付訂金,否則會被其他人捷足先登,劉不疑有他,交出支票,但林的帳戶因捲入官司不能使用,所以林與小志提議將錢存入小志帳戶兌現。
劉先生表示,他對小志提告請求返還150萬元不當得利後,小志才出來面對,強調支票兌現後,錢都給了林冠百,也請林幫他作證;林則謊稱自己曾幫劉經營居酒屋,後來虧損倒閉,劉向他借了200多萬元周轉,加上劉長期住在他家,他都沒收租金,所以劉付的150萬元並非投資,而是還債。但居酒屋員工作證時卻說,沒見過劉,林就是掌管店務的老闆,戳破林的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