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缺少的拼圖就從陳俊哲串起,因為特偵組從中信金紅火案後,檢方在六年前就接獲檢舉,中信金集團在中國北京捲入一起土地糾紛,透過海外紙上公司,將中信金集團資金層層匯到海外,再流入辜家父子所掌握的人頭公司,由於始終缺乏關鍵證據,因此,特偵組始終沒有突破。
由於陳俊哲在台委任知名的律師羅明通,檢方透過羅明通與陳俊哲搭上線,透過司法互助方式,在今年4月中,以視訊方式與陳俊哲製作筆錄,為了程序完備,陳俊哲等人在美國紐約的檢察官辦公室內,帶著兩名美國律師陪同,與台灣的特偵組檢察官邱智宏及杜慧玲隔海偵訊,時間長達3個多小時。
為了配合美國上班時間,特偵組還選在台灣的晚上9點到凌晨才做為筆錄,陳俊哲為了讓美國律師了解他在說什麼,全程都用英語應答,雖然他仍不願回國受審,但筆錄仍具證據能力。
時間回到12年前,辜家因紅火案被搜索,陳俊哲流亡海外,有家歸不得,妻子辜仲玉不僅另結新歡,還在美提出離婚官司,並請求天價贍養費,兩人確定離婚後,陳俊哲要求辜仲諒代付贍養費遭拒,怒火中燒,決定展開絕地大反撲,年前向特偵組遞出陳報狀,不滿成為代罪羔羊,具體檢舉辜仲諒涉嫌中信金投資北京房產虧空內幕,情節曲折,引爆滔天波瀾,宛如8點檔連續劇。
本刊調查,陳俊哲跨海寄陳報狀到特偵組就是案情突破的一大關鍵,因為陳直指中信金的海外交易涉及弊案,辜仲諒拿紅火案的獲利錢填補投資巨額虧損,特偵組認為是自家人檢舉,如獲至寶,串起案情缺口,檢察總長顏大和也將此案交由剛調入特偵組、曾經起訴博達案的檢察官邱智宏過濾卷證追查。
由於紅火案是2004年間中信金插旗兆豐金所衍生的金融弊案,當時的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中信金財務長張明田等人,被控透過資產僅一美元的子公司「紅火」,贖回結構債並間接操縱兆豐金股價,獲取不法所得3000餘萬美元,折合約新台幣10億元。當時擔任中信金法金執行長的陳俊哲,因為在案件爆發後一直滯留海外,不敢回台,被發布通緝至今,通緝時效長達25年,成為流亡海外的重要經濟罪犯。
辜仲諒當時也恰巧赴美,隨後也被通緝,偵辦扁案的特偵組後來赴日策動他返國,傳出不收押、咬扁的條件交換說,辜仲諒才於2008年11月返台,以1億元交保,隔年底被起訴,但陳俊哲仍遭通緝,滯留海外無法回台。
偏偏台北地院審理後,辜仲諒不但和陳俊哲切割,還大義滅親,指控陳俊哲私吞、揮霍應還給中信金的3億元,不僅花掉6000多萬元買了2把貝克父子和 Bein & Fushi公司製造的名貴小提琴,還用2000多萬元搭私人飛機,甚至拿7000多萬元買日本輕井澤土地打算蓋私人別墅。
不過,辜仲諒告訴法官,因為妹婿有躁鬱症,用頭撞牆撞得滿臉是血,他才不忍心追問錢的下落。法官認為辜仲諒獲知紅火案獲利10億元,涉和陳俊哲共同侵占其中3億元,一審依違反證交法等罪重判辜仲諒9年徒刑。
辜仲諒提起上訴後,陳俊哲為了保住辜仲諒,專程從美國飛到日本,錄下一段認罪影帶,並寫下自白書,一併交給辜仲諒的律師帶回台灣,企圖一肩扛下罪責,好讓辜仲諒擺脫官司,高院卻認為,紅火公司淪為私人金庫,辜仲諒還把責任推給陳俊哲,判處9年8個月,刑度更重。
原本人生勝利組的陳俊哲,忽然間淪為魯蛇,讓他非常鬱悶,他自認這些年,藏匿海外被通緝,無法回台灣見父母,他還以依親方式,讓老婆辜仲玉取得綠卡,老婆沒多久居然無情的搬出去並訴請離婚,最後才知老婆另結新歡,愛上治療岳父病情的一位醫生。
除了陳俊哲的跨海大爆料,讓檢方得以順藤摸瓜搜索,不但先在中信金集團的南港總部主秘陳永晉(辜仲諒的大學同學)辦公室內搜出關鍵帳冊及金流資料,最讓人出乎意料的是,檢方運用偵查技巧,策動中信金一名帳房,得知中信金集團的帳冊資料整理得非常詳細,就藏放在中信集團交給仲冠公司使用的汐止水蓮山莊地下室倉庫,檢方立刻前往搜索,發現資料依照年份及公司類別整理,從國內匯到海外的資料一清二楚,加上金管會查帳與司法互助所取得的資料,辜家從辜濂松開始,透過人頭層層轉匯資金到海外的金庫已無所遁形。
檢方查出,辜家父子等人分別主導挪用、掏空中信金3億美元,涉從2004年到2007年間,以中信金控旗下中信資產公司投資不良債權名義,利用陳俊哲、張友琛、吳豐富、張素珠、李聲凱、歐詠茵、黃汝強等人擔任信中信資產公司、CTO公司及相關境內外的公司負責人、承辦人機會,將中信資產透過中信商銀香港分行及台灣總行,層層轉匯到辜仲諒和父親等人投資的境外公司,或陳俊哲等人名下帳戶,共計13次,侵吞中信金控資產3億美元。
辜仲諒另涉與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共謀利用中信金併購台壽保,導致中信金集團虧損,今依違反《金控法》、《銀行法》、《證交法》、《商業會計法》等多項罪名,將辜仲諒、朱國榮、陳俊哲、中信金高層吳豐富、張友琛、張素珠、前財務長張明田、國寶集團員工林桂馨等8人起訴。
另對3名共犯李聲凱、歐詠茵、黃汝強發佈通緝,至於辜濂松則因死亡獲不起訴。(撰文:林俊宏 攝影:攝影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