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人大為什麼要釋法?
10/12,兩位香港新政議員梁頌恆、游蕙禎在立法會就職宣誓時更改誓詞,又披著寫上「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布條,觸及中共「港獨」敏感神經,引發北京當局不滿。中共人大常務委員會於是發動香港基本法第104條釋法,釋法內容將影響兩位議員的當選資格。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Q2:人大常委會是什麼?影響力這麼大?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158條,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對《香港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這句話幾乎可解釋為「香港法律,中共說了算」。港澳辦發言人更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基本法的解釋與基本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人大常委會釋法的內容,完全牽動香港此一事件的後續發展。
Q3:港人為什麼要上街抗議?
由於兩位新政議員的宣誓事件,已進入香港司法體系審理 (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曾容許兩人重誓就任,但港府認為兩人違反基本法第104條,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裁決梁君彥是否有權讓兩人重誓。) 港人批人大此時釋法將影響司法判決,嚴重干預香港司法獨立性。
民陣召集人區諾軒批「人大常委在香港法院審理宣誓事件的司法覆核期間釋法,是破壞香港的法治的行為。」梁頌恒、游蕙禎宣稱人大釋法將「徹底摧毀香港司法獨立」、「用獨裁代替一國兩制」。
Q4:釋法的結果是什麼?
人大常委會釋法內容指出,兩位新政議員由於在宣誓時說出與法定宣誓不同的內容,應喪失相應公職的資格,且為無效宣誓,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意思就是梁頌恆、游蕙禎喪失議員資格,宣告兩人被排除在立法會外。
Q5:釋法對香港的影響?
人大做出釋法內容後,香港法院接下來怎麼處理宣誓司法覆核?人大過去曾4次針對香港出現的重大爭議釋法。在人大釋法後,本地法院包括終審法院就要按照釋法內容作出裁決。
另外,釋法無疑對港人鼓吹「香港自主」打了重重一巴掌,民眾怒火持續延燒,中共及港府如何應對?有待後續觀察。
過去4次釋法內容
香港啟動人大釋法有3種方式:1、法院提請釋法 2、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 3、香港政府提請釋法
- 1999年:居港權爭議,港府提請釋法
終審法院指所有香港永久性居民於內地所生的子女均擁有居港權,港府不服,就此提請人大釋法。釋法結果推翻終審法院裁決,此事震撼香港司法界,發起黑衣靜默遊行抗議。
- 2004年:行政長官產生爭議,人大主動釋法
香港社會對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產生爭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釋法,政改程序由「三部曲」改為「五部曲」。
- 2005年:補選特首任期爭議,港府提請釋法
時任特首董建華辭職,引發各界對下任特首任期的爭論,曾蔭權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釋法,通過補選的特首任期為前任餘下任期。
- 2011年:剛果案,法院提請釋法
終審法院審理剛果債務案,剛果指案件涉外交豁免權,香港法院無權審理。終審法院提請釋法,結果釋法指香港須跟隨中央實施絕對豁免權,這是香港回歸中國後,首次由司法機構提出釋法。
參考資料:
- Hong Kong Free Press
- 新華社
-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