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查出,鐵改局未婚女官員是在去年7月上班途中,遭3名男子強擄至將竹東鎮火葬場附近的工寮強拍裸照,這群囂張的歹徒居然還對女官員恫稱「不要多管閒事」,被害人嚇壞不願報警,隔天立即請調離職,檢方事後接獲檢舉,指派檢察官楊仕正組成專案小組調查,意外追出鐵改局官員涉嫌圖利包商的案外案。
起訴指出,華盛公司在2012年6月以10億8千萬元,承攬松竹站、太原站、精武站、五權站及大慶站車站等五個車站的主體工程,工程合約依不同施工項目,另訂施工期限,總完工期限為1200個日曆天。
檢方查出,華盛公司因工班不足等原因,未依合約規定在2013年8月15日完成第一項月台工程,對於是否開罰,鐵改局內部意見不一,遭強拍裸照的被害女官員主張應每階段開罰,不過,內部有人持不同意見,認為應等工程都完成後再一起計算罰金。
檢方調查,去年7月間,各車站主體完工期限將至,華盛公司為免受罰,董事長特助蘇曉貞涉嫌找人跟監被害女官員,企圖逼女主管離職,有人也拜託新竹郭姓警員調查這名女主管個資,發現女官員未婚,根本沒有婚外情,最後這名女主管居然被擄走,脫光衣服強拍裸照,後來被丟包在桃園市區。
檢方意外查出,鐵改局中部工程處和中興工程監工人員涉嫌包庇華盛偽造不實工期,疑圖利華盛避免遭罰逾期違約金約3000萬元,依圖利罪、偽造文書、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起訴鐵改局段長林銘益、工程員戴群峰,中興工程副理張文亮、監造梁哲誠、華盛工地主任林瑛璟等人,另依妨害自由、恐嚇、洩密等罪起訴華盛董事長特助蘇曉貞及郭姓警員共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