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貓」在獸醫師眼中純粹是屬於動物的狩獵天性,即使有虐待、販售和宰殺都無保護法可管,屬於動保處業管範疇,但是當初動保處卻片面認定是刑事案件,等同是將自己業務主管事件踢皮球給警察機關處理,警方在議員關注、市長囑咐的情況下,只好摸摸鼻子乖乖處理。
但是原本應該針對「人」來做調查的員警,卻無奈地越俎代庖處理這樁「動物天性」的事件,有人質疑難道要讓狗跟貓來做筆錄嗎?警察私底下透露:「長官交代要把狗的行進路線都一一看監視器畫面調查出來,我們聽到都傻眼了!」甚至因為狗咬貓事件屢次召開專案會議,讓隊長氣得拍桌罵道:「是要開幾次?」
警方針對任何型態的犯罪勿枉勿縱,固然值得嘉獎鼓勵,但敘獎理由卻毫不避諱,赤裸裸地寫著「議員關注事件,處理得宜。」網友看了好氣又好笑,有人嘲諷道:「那抓蟑螂是不是可以記小功?」也有人認為這記馬屁拍得響直嘲:「難道一般民眾的事不值得重視?」狗咬貓事件原本是一起良意的動保案件,部份單位卻推諉塞責搞得灰頭土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