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紙今天下午突然發布重大訊息表示,由於和旺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明哲自民國106年2月3日起辭去本公司監察人職務,致本公司現行章程規定三席監察人中已有兩席監察人因解任而無從派任補正,因而所剩一席監察人陳如舜將因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當然解任,也就是說,台紙現在面臨監察人全部出缺的狀態。
受此衝擊,台紙若未能在2月10日前決定召開董事會,處理監察人缺額問題,將導致公司無法及時召開股東臨時會改選董監事,並可能面臨財報在3月底以前交不出來的問題,屆時,交易所將依照證交所施行細則第50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對台紙做出暫停交易的處分。
台紙經營權之爭日前因總經理余美玲一派在過年前發動提前召開股東臨時會的攻勢檯面化,原本外界認為簡鴻文可能被迫交出台紙董事長的大位,但簡鴻文上周使出絕招反撲,除了讓監察人解任導致3月13日的股東臨時會開不成以外,也讓台紙面臨暫停交易的威脅,逼迫持股較多的余美玲一派就範。
對此,余美玲表示,「現在球在簡鴻文身上,董事長應該要照顧員工以及股東的權益,這是他的義務。因此,希望簡鴻文盡快召開董事會,如果他做不到,是他失職,相信台灣是有法治的地方。」
除了讓監察人出缺以外,簡鴻文上周五也找了兩個警察和律師到台紙,要求保管公司大小章的主管將印章交出來,結果未能如願,對此,余美玲認為許多員工已經因此受到驚嚇,她並質疑,為什麼簡鴻文可以這麼容易就調動警察?一般民眾辦得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