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屆永續發展獎得主是格羅•哈萊姆•布倫特蘭(Gro Harlem Brundtland),前挪威總理、聯合國秘書長永續發展高層小組成員,持續關注地球,促進人類社會永續發展,被尊稱為「永續發展的教母」。第2屆是亞瑟 • 羅森費爾德(Arthur H. Rosenfeld),能源效率教父,畢生從事能源效率的開拓與創新,包括省電燈泡、節能冰箱等都是在他說服加州實施能源效率標準後所開啟的發明。
生技醫藥獎第1屆由詹姆斯•艾利森(James P. Allison)與本庶佑共同獲得,2人分別發現CTLA-4和PD-1為免疫抑制因子,為癌症療法帶來重大性突破。第2屆則是法國的伊曼紐.夏彭提耶(Emmanuelle Charpentier)、美國的珍妮佛.道納(Jennifer A. Doudna)與華裔美籍的張鋒(Feng Zhang)3人共同獲得在基因編輯技術上的突破與影響深遠,除疾病治療上,也將影響生醫、製藥及農業的發展。
漢學獎是唐獎的特色,第1屆得主是余英時,為中國思想與文化史的泰斗,第2屆則由狄培理(William Theodore de Bary)獲得,他是中國儒家思想史研究的巨擘,美國儒學的開創性人物。
法治獎,第1屆是由奧比.薩克思(Albie Sachs),身為南非新憲法的起草者,不管是在政治運動工作或擔任律師,都致力於癒合過去撕裂社會所帶來的傷痛。第2屆得主是路易絲.阿爾布爾(Louise Arbour),擔任前南斯拉夫國際戰犯法庭(ICTY)與盧安達國際戰犯法庭(ICTR)首席檢察官期間,協助法庭拘提逮捕重大戰犯,進而追訴並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