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男是在今早9時許自酒店步出時,段男也由路邊的計程車下車,眼睛盯著盧男的行動,他等盧男剛坐上計程車,車門還未關上前,立刻一個箭步衝上前,右手掏出插在腰間的手槍,對著盧男的膝蓋和小腿連開兩槍,隨即搭上計程車逃離現場。
警消獲報趕到現場時,盧男還在計程車內動彈不得,鮮血流滿後座,還曾一度失去心跳呼吸,所幸送往醫院急救後保住一命。
警方調閱監視器約談了載走段男的計程車司機,並鎖定行凶的就是段男,而段男也知道自己難逃法網,於是帶著作案的改造槍枝和4發子彈,主動向警方投案。段男供稱,他是因日前酒後和盧男起了口角,懷恨在心,才在探知盧男行蹤後,在今早埋伏偷襲,訊後段男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殺人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