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複合式經營」的暴力討債集團由36歲的許姓嫌犯為首,率領其他小弟共組地下錢莊,他們以「支票貼現」周轉為餌,吸引缺錢的被害人上鉤,當被害人上門時,犯嫌會要求對方先開立支票當借據擔保,不過地下錢莊不但沒把錢借給被害人,還將被害人當初所簽的支票存入兌現,詐騙被害人。
當被害人因為付不出錢,急得跳腳時,犯嫌又會派出另一組人放款給被害人,讓他可以還錢,借款利息高達60%~120%,等於是雙重剝皮,待被害人付不出高額利息時,就會使出暴力討債的手段,如強行押人毆打、將被害人的車直接開走、直接上門鬧事等,手段凶殘。
警方接獲被害人報案後兵分8路,在台北及宜蘭地區將包括許嫌在內的10名集團成員逮捕。清查後發現犯嫌等人從2015年起就開始從事放高利貸、詐騙、暴力討債等犯罪行為,不法所得超過千萬元,目前已有5名被害人出面報案,但警方認為實際受害人數遠不僅如此。全案依違反刑法加重重利、恐嚇取財、妨害自由、詐欺、傷害等罪嫌移送士林地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