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案爆發後,警方懷疑賴協助李逃亡,所以曾找上賴的父親,希望掌握賴的行蹤,進而抓到李宗瑞。當時賴父對女兒十分失望,甚至告訴警方:「假如能讓一切重來,我真希望沒有生下她!我能對女兒所付出的,都盡力去做了,也不知未來能再做什麼了!」
警方調查,賴慕禎和家人的關係不佳,後來甚至斷絕連絡,多年來和父、母幾無互動,只偶爾和姐姐聯繫。賴後來淪為毒販,期間一度拾獲信用卡盜刷,再添侵占、偽造文書等前科。
本刊調查,賴慕禎2010年因販售K他命被起訴,雖然父母請到大律師呂秋遠替她辯護,但一審還是被台北地方法院重判7年。上訴二審後,賴慕禎坦承犯行、供出毒品來源,法官認為她有悔意,刑期減半,改判3年半。
回憶過往,賴慕禎最感謝的是家人。她說:「案發當時,父、母、姊姊都被我連累,不僅成為媒體追逐的焦點,姊姊的鋼琴教室還曝了光,她的公婆因此對她有成見。雖然爸爸曾說後悔生下我,但後來還是選擇接納我,我對他們真的很內疚,現在我已重新出發,希望家人以後再也不用替我煩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