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李的強勢表態後,魯宗岳特別澄清強調,電影內容不會影射被害人,片名和主角名稱也修改,不會以「李宗瑞」做為片名,只是敘事內容仍將以李宗瑞迷姦案的法院判決為基礎。魯也表示已請律師評估方向,應不至於被告,希望眾人將關注目光回歸電影本身,讓作品說話。
李宗瑞在2009到2011年間,因為涉嫌迷姦、偷拍數十名女子遭司法追訴,目前部分案件已被判刑20年定讞,至於未定讞的部分,高等法院日前更一審,再將李判刑39年2月。
對此,魯宗岳也同步修改電影劇本,以求真實,但他表示電影4月就要開拍,可能無法等到最後的判刑定讞。對於外界批評是對受害者的「二度傷害」,魯宗岳強調:「沒想到反應這麼大,但是既然已經開始,更應該拍下去,對自己有個交代。」他保證內容不會讓受害人「對號入座」,但若有人硬要找角度對照,「我一點辦法也沒有!」
魯宗岳也說,電影不但會改片名,主角名字也不會再用「李宗瑞」三個字。魯也指出,李宗瑞一角難以尋覓,因為他原本期待由外表帥氣的偶像演出,畢竟角色形象不佳,尚未有人點頭答應接演。
對此,律師余明賢分析,李宗瑞頂多只能聲請「假處分」禁止拍攝或播映,但須先舉證會因此事遭到難以回復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