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9 04:48 臺北時間

【柯P挨罰妻買單】1.3萬筆捐款30筆違法 監院開罰柯P理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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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陳佩琪(左1)曾對柯P(左2)遭監院彈劾抱不平,此次柯因收受未成年獻金遭重罰,她只能掏出近4個月薪水幫柯繳罰鍰。(中央社)
陳佩琪(左1)曾對柯P(左2)遭監院彈劾抱不平,此次柯因收受未成年獻金遭重罰,她只能掏出近4個月薪水幫柯繳罰鍰。(中央社)
台北市長柯文哲2014年選舉期間,獲1.4億元小額捐款,監察院清查了1.3萬筆獻金資料後發現,其中有30筆無投票權支持者捐款,認為柯文哲未善盡查核責任,裁定開罰近62萬元。
監院查出的30筆未成年獻金捐款,都是100元到2,000元不等的未成年小額獻金,北市府人士說,這些未成年捐款被監院糾舉,反映出的是很多人不清楚政治獻金的規定,但柯P很感謝這些熱情捐款的支持者,因此在2015年底前的一個週末,邀請這些支持者到市府12樓吳三連廳吃披薩,後來才發現,出席的多是親子檔。原來支持除了未成年的學生,還包括因為個人支持柯,才會以兒女名義捐錢,但完全不知道會因此踩到政治獻金法地雷。
柯辦檢討,當時全面清查1萬3千多筆的小額捐款來源時,其中不乏採網路匯款方式捐錢,但監院要求選後一個月期限內,必須完成確認,選辦會計人員因為行政疏失,未能及時從監院提供的自然人身分比對出帳號,核對出有捐款人為未成年。
2015年起,監察院曾二度約談柯文哲,柯指派市長室主任蔡璧如出席說明。監察院解釋,六都參選人因較其他縣市參選人多,違法機率也較高,所以列為必抽人選,柯文哲只是其中之一,並非故意找麻煩。柯辦也不敢輕忽,光是申復書就洋洋灑灑寫了7大項。
柯辦主張捐款金額與罰鍰金額價差太大,相關規定及裁罰結果有違憲法比例原則,也會衍生公眾參與公共事務的寒蟬效應,最後監院仍祭出584,000元的罰鍰,並沒入35,488元違法獻金。
監院在裁處書中說明,柯文哲係首次申請設立政治獻金專戶收受捐贈,採用網路捐款,專頁上也說明注意事項,還加設「確認鍵」供支持者查核勾選,且違反《行政罰法》所獲的利益相當低,裁罰金額才會只有50餘萬元。監察院可按其情節,減輕或免除其處罰;如果要開罰,柯文哲依法可罰20萬至100萬元,未成年捐款者,依法其違規罰鍰是捐贈金額的2倍,監院在約談時甚至直言,依柯收受捐款的額度及違法情節,最高甚至可以罰到700萬元,讓幕僚幾乎傻眼。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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