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考試院銓敘部在今年3月30日提出的「公務人員退撫制度改革法案」中明確寫到,調降優惠存款利率時,將會有人道關懷保障,適用於退休所得低及高齡者,主要適用對象是84年7月1日以前退休生效者,以及每月退休所得低於替代率調降方案最末年(第11年)的上限金額,看似合理的說明,其實暗藏巧門。
以銓敘部舉的委任第五職等總年資30年的退休公務員為例,第11年的所得替代率上限將是65%,換算後是4萬4759元,等於是94年退休的公務員含有實薪制者都還可以保留小部分18趴,84年退休者更可以保留1萬3000多元的18趴,加上原本舊制退休金3萬1917元,等於是可領到超過4萬元的月退休金,因此遭到社民黨發言人陳又新批評,這已經不是開小門,而是大開後門,月領超過4萬元怎麼算退休所得低?
進一步交叉比對銓敘部提供的人數估計,扣除月退所得低於3萬2160元的人數,符合這項條件者還有1萬989人,並以領18趴優存的中位數1萬1307元來計算,開這道門就要多花1.7億元,而且這完全不受年金改革影響,可以一直保留到過世。
社民黨發言人陳又新表示,考試院偷偷在版本中塞入這項規定,完全是大開後門,拉高優惠存款的刪門檻。按照考試院的版本,退休所得月高的人樓地板就越高,部分全舊制月退者,仍有500多位月退加優惠存款高於6萬,假若降至最末年上限變成5萬,表示月退5萬元以下都還可以保有優惠存款,這合理嗎?
陳又新批評,考試院美其名叫做保障早年退休人員生活,但這個方案只是讓高所得的人繼續保有優惠存款,真正弱勢的公務員,根本一點也沒有被照顧;部分早年退休公務員,即使加上優惠存款,每月退所總所得只有1萬出頭,為什麼政府不是補助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