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劉邦誠和警方在街頭駁火,劉邦誠連開20多槍後便躲入景新街老舊公寓的頂樓,見警方跟上仍不斷開槍,雙方在樓梯間對峙4小時。
劉嫌見被警方團團包圍,自知插翅難飛,一度揚言要「同歸於盡」,將手槍抵住太陽穴邊與警方談判,情緒激動時甚至大喊:「反正跑不掉,大不了一起死」,並將手榴彈拉到臨界點。
現場警力出動約百人,該棟樓還有十戶民眾在房裡,手榴彈一旦引爆,恐怕多人受到波及,幸而警方將劉嫌女友接來,並說之以理安撫劉嫌情緒,劉嫌這才槍抵頭部、緩步下樓,警方見狀,告訴他:「不要這樣,槍先放下」,劉嫌才放下手槍投降,讓警方上銬逮捕。
警方後續清查劉嫌火力,發現1把克拉克手槍,3個彈夾內還餘留39枚子彈,若再加上先前開的20多發子彈,顯示彈夾內裝的子彈全滿,還有1枚手榴彈,手榴彈已被刑事局拆爆大隊帶回,是制式還是土制還待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