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取得當年聯勤總司令部發出的機密公文,證實張華昌的父親張文政,在國共內戰期間,被賦予「馬林」的化名,還被要求帶著妻兒同赴中國大陸東北戰區,執行敵後情報任務。
有了這份公文,國防部總算在1996年認定張華昌是「依法隨軍赴大陸地區的台灣人民」,內政部也在2009年准許他「回復」台灣地區人民的身分。隔年張華昌申請繼承祖母名下的土地,因土地未被政府機關占用,順利登記繼承。但祖父名下的土地卻因遭國安局占用、國產署代管,張華昌至今仍無法取回。
雖然國防部曾發文指「本部秉持照顧國軍遺眷的精神,以及感念張文政先生對國家的貢獻,認定張華昌符合特殊考量的要件。」法務部也發文表示「應尊重國防部認定,承認張華昌的繼承權。」但國安局及國產署就是不認帳,不願把土地歸還給張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