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不只限於拳打腳踢,言語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以及拒付生活費的不當對待也被視為家暴,涵蓋範圍也不僅限於配偶或子女,同居人也是《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保障對象。
根據千代基金會對家庭暴力與親子關係所做的調查報告,全台有43.4%的家庭存有親子暴力問題,有27%的家庭有婚姻暴力問題,且學歷越高者選擇以暴力解決夫妻爭執的比例越高。
遇到家庭暴力究竟該如何是好?中和分局防治組家暴防治官李修度提醒,倘若真不幸遇到家暴該謹記5步驟。
李修度說,在家暴的當下,受暴者應保持鎮定,不要說刺激話語避免火上加油,同時也要保護自己,尤其是頭、臉、頸、胸、腹等重要部位。此外,則該趁機閃避離開,到親友家躲避或是相關的安置機構,若周遭有他人能夠幫忙,則該大聲呼救,請鄰居或家人協助。
李修度說,成功逃離後,則速向警察報案,並保留被破壞的衣物、兇器等證物,並立刻至醫院驗傷,最好拍照存證,保存相關證據向住居所或發生地法院聲請保護令,讓公權力進入家門之中,也避免被害人永遠活在無邊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