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2008年卸任後,因國務機要費及爆發「海角7億」匯款至瑞士洗錢等案,於同年11月被收押,陳水扁與妻吳淑珍所涉龍潭購地案收賄3億、收陳敏薰千萬元賣官案、龍潭洗錢案、元大併復華收賄2億案及南港展覽館等案,夫妻於2012年遭判合併執20年定讞,各併科罰金1.5億元,另侵占機密外交款及收受中信辜家3億金案均無罪確定。
2015年1月,扁入獄的第7年,馬英九政府依據長庚醫院陳順勝教授診斷,認定扁神經退化同時發生在數個不同的腦區,病況日益惡化,平均每天漏尿14次,還有睡眠呼吸中止症,且有自殺風險,核准保外就醫,但也要求扁不得參加與復健無關的活動。
扁所涉仍由高院及台北地院審理中的國務機要費案、二次金改國泰併世華案、教唆偽證案、侵占機密公文案及買官洗錢等5大案,則是由扁的醫療團隊提出扁有失智症、語言障礙、巴金森氏症、睡眠呼吸中止症的診斷證明,以扁難以有效陳述,陸續聲請停止審判獲准。
因為扁適用舊制刑法,有期徒刑合併最高上限為20年,若停審的5大案有罪的部分都沒判無期徒刑,最終合併執行仍是20年,服刑10年即可聲請假釋,但若遭判無期徒刑,則得服刑15年才可聲請假釋,因扁已在2015年保外就醫,目前並沒有假釋問題。
知情人士指出,扁雖在凱校餐會中踩紅線還嗆政府,但在綠營執政下,撤銷扁的保外就醫機率極低,然而,若二次金改案承審法官曾德水認定扁的健康狀況已可以出庭,另4位法官裁定停審的國務機要費等4案,也可能因此一併動起來,法務部恐得重新評估扁的保外就醫案,扁在餐會後將要同時擔心遭判無期徒刑及保外就醫遭撤銷而得再次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