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當下,江蕙礙於藝人身分敏感,僅向警方口頭描述情況,接著才到地檢署接受偵訊。法院原定今日上午9時40分開庭,江蕙戴著黑帽、墨鏡,並且身穿一件黑色外套,提前10分鐘抵達法院,在多名保鑣團團包圍下,江蕙雙手合十,並多次向媒體表示「謝謝,大家辛苦了」,旋即走進去法警室等候。
法庭上,檢辯雙方進行交互詰問,也採取隔離訊問方式,法官要求江蕙從指認室內指認陳金標,江蕙則要求陳金標把眼鏡摘下後,接著站起來、轉過身,江蕙立刻說「就是他,雖然歹徒當時戴著口罩,但從眼睛、臉型隱約認出來,就是他。」
而江蕙也向陳金標表示一些願望,並先嘆了口氣,語氣中透露出些許無奈,她說:「有些話想跟陳先生說,認罪的話罪會輕一點,其實證據確鑿,我衷心希望你認罪,不要再提到什麼江蕙跟警方栽贓,希望你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