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手持「反同婚」標語,在現場高喊:「台灣不歡迎同性婚姻!」並舉起黑傘,象徵司法黑幕重重,嚴重侵害立法權。
反同婚團體認為,同婚釋憲案違反程序正義,要求重新召開「真正公平的憲法法庭」。他們在司法院大門前呼口號:「程序不公,葬送司法;司法不公,葬送民主;法庭不是一場戲,釋憲已無公信力!」
反同婚團體也呼籲大法官,不要成為歷史的罪人,同性婚姻是否成立,是立法院的職權,應該由立法院整合民意之後,再討論是否修法,不應該由司法院來決定,司法釋憲是僭越了立法權,也違背了程序正義。
為避免現場發生衝突,警方特別調派了近百名警力維持秩序,警力是反同婚團體的一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