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源於5月26日晚間,藝舫李姓負責人帶著2名女員工搬離淡水文化園區,該園區負責人顏志新卻突然出現,拿著單眼相機朝3名女子拍攝,3女見身高190公分的顏志新突然出現,頗感威脅,為求自保也拿起手機蒐證。
雙方為此爆發口角衝突,顏男疑似動手毆打2名女員工,導致2女手臂有多處的挫傷和瘀傷,然而顏男事後前往中山路派出所,主動向警方說明「懷疑對方是小偷」才會拍照,似乎有意先為事件預作「消毒」。受傷的女子則前往醫院驗傷,接著向警方提出傷害告訴。
該店家昨天上午發布聲明譴責暴力行徑,認為顏男自稱淡水文化園區「園長」,卻以暴力攻擊弱勢女性,更向警方宣稱「以為是小偷」,但搬遷的4人中,咖啡廳經營者每天都得和顏男見面,還有人曾與他聚餐2次,說是「陌生人入侵」理由過於牽強。
聲明中也指出,淡水文化基金會過去遭媒體揭露多項管理不當爭議,前商家、駐園藝術家及藝舫皆對此深表無奈與憤怒,如今又發生暴力事件,盼新北市文化局以古蹟空間的公益為重,正視淡水文化基金會管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