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園區裡面都是古蹟,也曾經被我的車子撞過,那個會賠死,而且要判刑啦。」顏男表示,當時接到民眾通報,指藝舫員工在沒有事先知會的情況下,將貨車開進古蹟之內,他才會前來查看,拍照之後就離開了。
「完全沒有打架這件事。」顏男強調,案發時他被4名女子包圍,還有人拿手機強光不斷照射,他只是防衛性的將強光撥開,「何傷害之有?」
至於被害人在臉書上出示手部瘀、挫傷照片,顏志新則認為,那是受害人搬家的時候擦傷,根本不是傷口,「就算我去拍到手機,也不可能拍打到那個部位,我們用邏輯想一下。」
「他們用強光霸凌我。」顏志新表示,他罹患糖尿病多年,眼睛幾乎看不到東西,4名女子卻拿強光直射,他已向警方提出強制告訴,還說連警方都認為對方故意生事。
淡水分局對此表示,事發當晚接獲劉、蔡小姐持手機影片、醫院驗傷單報案,控告顏男傷害,經警員向顏男確認為本人,雙方報案皆已受理並函送檢察官偵辦。
淡水分局強調,承辦員警不會對案件多下評斷,也絕沒有說出生事等語,一切程序皆依法處理,現已進入司法程序,交由檢調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