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社團的成員製作著名漫畫家的二次創作同人誌,在Comic Market(日本最大同人展,簡稱Comiket)上出售,是否成立共謀罪?」今年三月,政府對於日本參議院在議會上提出的這個疑問並未給予具體回應,5月提出了質問主意書(國會議員向內閣提出的書面質詢),得到的書面回應也僅以「要視個案具體狀況判斷,因此難以答覆。」帶過。之後政府答辯道「Comiket並非犯罪團體」,但法律該怎麼運用在個別的事例上仍並未明定。網民大眾也持續發出「同人創作是否會被逮捕」的留言。
Comiket是漫畫迷們所進行的同人誌販售會,為期三天的活動就吸引超過50萬人綿延不斷地造訪位於東京的會場。在臺灣亦有如在花博爭艷館舉行的開拓動漫季(Fancy Frontier)、In Comic Energy(ICE)以及在台大綜合體育館舉行的Comic World Taiwan(CWT)等類似活動。同人誌當中許多都是以人氣漫畫、動畫為題材的二次創作,雖有侵害著作權之嫌,但實情則是二次創作基於實際上「更進一步抬升了原作的人氣」這個不爭的事實,因此還是被版權所有者默認。
違反著作權法,這原本就是除非著作權所有者主動提告就不成立的「告訴乃論罪」,但也有人指出,偵查機構有可能力促版權所有方提出告訴,以方便進行搜查。
在神戶大學研究所教授憲法的木下昌彥副教授指出:「該法案踏入了憲法所保障的『創作的自由』的領域,擴大了觸法範圍,有著造成創作者萎縮的危險性非常大。」檢察官當局在創作者和印刷業者在商談「想要做這種二創雜誌」的階段,二次創作作品仍在創造時就被進行法律介入的可能性提高,便是木下教授最在意的地方。
在販售之前就介入並抑制出版物的發行,據日本最高法院在1986年的判決,原則上是不被允許的。共謀罪的邏輯比這種「事先抑止」還更提前一步,因此有違憲之虞。
創作者的反應並不一致。以手塚治蟲作品的二創同人誌為人所知的漫畫家田中圭一對此並不在意:「二創突然被取締,這只要想想共謀罪本來的目的,就會發現這邏輯根本太跳TONE了。」另一方面,一位在同人誌販售會的企劃公司工作的男性則表明:「一想到『在想要把別人拖下水時讓警察行使著作權』就叫人不舒服。當局的判斷讓人感到很寬鬆且危險。我並不樂見共謀罪法案的成立。」
拿山瑪谷東京讀書會部落格:http://tokyongasan.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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