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遠雄遲未通過防火避難性能設計書評定結果,導致建照卡關3年半,逼得台北市議會在2011年6月1日下達最後通牒令,要求遠雄若無法在一個月內取得建照,北市府應與遠雄終止契約,一旦解約,遠雄勢必損失慘重,虧損百億。
遠雄最後修改避難地點,將其移至地上2至4層的陽台等處,負責大巨蛋避難審查的台灣建築中心,在同年6月23日召開專案評定小組審查會議,但與會專家仍質疑,地上2層避難據點的棒球場外野區後方通道上,有多根結構柱,導致通道寬度縮小,影響民眾避難通行。
此外,體育場和鄰近商場的容留人數過多,在處理避難疏散並未詳細說明,要求遠雄須在6個月內提送最終版計畫書,經專案評定小組同意,才能有條件准予核發評定書。
弔詭的是,台灣建築中心居然在會議隔天、6月24日便火速函送會議記錄給營建署與審查委員,同一天就有4位審查委員簽署同意書,隔天第5位審查委員也出具同意書,營建署則在6月27日核發大巨蛋防火性能評定書給遠雄,郝龍斌時代的台北市政府也在6月29日發出建照給大巨蛋,讓遠雄趕在議會決議生效的7月2日前取得建照,以免遭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