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少康的說法,振振有詞,乍聽之下好像很有道理,但檢方質疑的是,一般老百姓買車買房都是付一筆頭期款後再跟銀行貸款,繳清所有交易費用才能取得車子房子所有權,然後分期支付銀行貸款及利息,天下哪有車商或建商願意承擔交易風險,在只拿少部分頭款,其餘大部分價金直接給買家分期付款,正常交易分期貸款的相對人應是銀行不會是賣家,趙少康明顯得了便宜還賣乖。
檢察官認為,中廣在出售後,國民黨讓趙少康免費爽用應屬於國民黨的中廣大樓等資產,逾10年未收租金,涉嫌圖利趙少康粗估可能至少15億元,趙少康除了免費爽用中廣資產外,他聲稱花10億元僅買頻道的資金,大部分也是來自中廣每年盈餘,被抨擊用中廣的錢買中廣,形同無本生意。
檢察官發現,趙少康在2006年,成立好聽、悅悅、播音員、廣播人等4家公司入主中廣後,每年中廣盈餘都會部分資金撥入播音員及悅悅等公司帳戶,再轉匯給國民黨,直到2012年繳清尾款,累計播音員公司匯了2.8億元;悅悅支付2.29億元。
趙少康8月3日以證人身分接受偵訊時強調,先付2億元訂金買10億元的中廣媒體部門,其餘的錢用貸款支付,然後努力經營中廣賺錢還貸款。他大聲地說:「這叫無本生意嗎?講些什麼話,共產黨啊!」並比喻自己是計程司機,去貸款買計程車後,每天開車辛苦賺錢,去付買車的錢,又如買房子,先付訂金然後工作賺錢還貸款,他強調一切合法,但真相為何?檢方正逐步釐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