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男走出北檢時表示,檢方再三交代偵查不公開,他已將案情全部都告訴檢察官,不能對外透露案情,不然會吃上官司。律師周武榮也說,翁把細節全都交代,連他不知道的事也都一併交代清楚。
翁炳堯說,當天不得不開槍,因為馬上國民黨中常委要開票,萬一蔡正元當選,幸好祖先有保祐,蔡正元沒被擊中,否則他到現在還被關。由於案發後,小弟質疑他獨吞開槍代價,所以,他才要出來把話講清楚。
翁炳堯遞狀表示:「我過去所犯的事情,已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中影案件,仍有諸多疑點,我願意出面出清楚、講明白,讓社會大眾能夠明瞭整個事實的發生。」
他還說,2007年7月28號槍擊蔡正元之後,2次做證,當時檢察官問我「郭台強有沒有教我槍擊蔡正元,我說沒有,檢察官問我說你說謊話,你們當時都是在一起,我那時沒有話講,要檢察官去問一同犯案的甘憲成。檢察官知道,不然他不會問我這樣的事情。」
翁還說,李全教當時是牽線人,他被收押後過沒幾天,一個關鍵人物出現,叫莊其田,他是莊婉均的弟弟,他象徵性的寄了2,000元,意思是叫我不用急,翁說,當時槍殺的酬勞就是中影成交價的10%,當時中影成交價是32億,最後卻只給了一些零錢給小弟,其他的都沒有給,他們食言了。究竟真相為何,仍待檢方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