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四(24日)下午2時,板橋林家第8代、華南銀副董林知延,以及新光金大公主、新壽副總吳欣盈相繼現身台北地院,就是為了吳欣盈狀告林知延《妨害祕密》一案。
這對鬧婚變的「王子與公主」,愛情長跑逾10年,2人在2011年結婚,婚姻維持不到3年就宣告破裂。
2013年7月,林知延以女方外遇為由,對吳欣盈提出民事離婚訴訟;3個月後,吳欣盈反告林知延妨害祕密的刑事官司。今年5月,民事離婚訴訟一審宣判,吳欣盈勝訴;糾葛四年的刑事妨害祕密官司,預估也將在年底前一審宣判。
林知延為免輸掉妨害祕密官司,以致失去華南金董事和華南銀副董,因此,7月20日,林知延的律師團向法官提出22張吳欣盈和友人同遊的親密照作為新證據,希望藉此證明吳欣盈有外遇的可能。
由於事涉個人隱私,承審法官決定改為祕密庭訊。據悉,林知延和吳欣盈雙方對22張親密照片的來源是否合法,可否採用,激辯逾2小時。
吳欣盈向法官表示,照相機是數位的,記憶卡可用電腦加減、修改時間、地點、順序。
「法官明確說過,這是家務事,希望先生能好好商量,釐清細節,還曾找過婚顧協商,但婚姻中摩擦不是1、2張照片或是外遇造成的,用這種不屬實的事情來討論家務事,非常不妥。」口氣之中充滿著對林知延的不滿。
林知延委任律師在庭上強調,這22張親密照片是林知延在家中找到,相機也是林知延購買的,這些照片並不是違法取得,就連吳欣盈自己也提過,相機是吳欣盈有意讓林知延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