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體育法》修法5月初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初審通過後,原本5月底就可三讀,但當時親民黨團對初審版本通過時代力量黨團提出,將「中華奧會」改為「國家奧會」有疑慮,認為可能影響中華奧會未來參加國際奧運總會舉辦的相關賽事資格,因此將初審版本拉下協商。
親民黨團總召李鴻鈞說,中華奧會內部表達修法可能影響我國未來參賽資格的疑慮,希望朝野協商能達成共識。據了解,目前綠營內部意見分歧,若採表決方式處理,因與國家定位有關,能否維持初審版本「恐有變數」。
主導《國民體育法》修法的民進黨立委黃國書說,奧會名稱非修法重點,中華奧會並非改革對象,初審時體育署對修改「國家奧會」的動議並無異議,認為只是國內法文字,不是要讓中華奧會改名,沒想到讓整套修法卡關。
黃國書呼籲,中華奧會應表達該會的立場,好讓《國民體育法》儘快完成修法,以健全國內的體育發展,希望能使台灣選手在下次大型運動賽事中再創佳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