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代用監獄制度 108年未改
日本的警察機關,可以不經申請許可,拘留嫌犯最長達23天,這在先進國家中是最久的,早期本來僅限於「特別拘留所」,後來因為日本的拘留所數量不足,1908年開始,暫時委由警察局內的拘留設施代為執行,並賦予警察偵訊與裁量的權利,熟知這個「代用監獄制度」竟然就這樣延用超過100年。
根據麥可的親身經驗,有時候詢問長達10小時以上,不能自由吃飯與上廁所。如果是「再逮捕」的狀況,23天的拘留期間還可能延長。不過直到最近,東京地方法院處理「癡漢事件」開始改變做法,只要符合一定條件,就可以不用被拘留。
而對律師來說,委託人在被起訴之前,是不能查看案情相關記錄的,如此一來,律師只能按照嫌犯的意思提供協助,給予如心理諮商般的意見。所以整個法律體制看起來,宛如是為了引導嫌犯自白而設計的,畢竟連續度過23天看不見未來的日子,不管是誰,無論有沒有犯罪,都可能堅持不住選擇招供,而之後想要翻案幾乎是不可能的。
99.9%刑事案被判有罪 業者推出「色狼冤案保險」
今年3月以來,日本發生10多起電車色狼跳軌逃跑事件,甚至有人因此被電車碾死,可能是畏罪潛逃,又或是知道此類案件難以舉證,一旦被抓到就脫不了身,就算沒伸鹹豬手,情急之下也只能逃跑。根據日本警視廳的數字,日本刑事案件被判有罪的比例高達99.9%,被認為其中不乏事證不足的冤案。
在大企業服務的麥可,已經算是比較幸運的,一開始就有公司的律師團幫他,即便如此,他也沒有辦法證明自己清白,更別說同樣情形發生在一般人身上。
由於日本一年發生3,000起色狼案,2年前就有業者推出「色狼冤案保險」,每個月保額590日圓,如果被保險人不幸被冤枉成色狼,案發48小時內的律師費全額補償,最高保額300萬日圓。今年4月的保險申請才42件,受到近來色狼跳軌事件影響,6月份激增到2,222件,據說被保險人以首都圈與京阪神的20歲到50歲的男性為主,還有婆婆媽媽主動幫家中男性投保。
深怕無端捲入「電車癡漢」糾紛,除了買保險求心安,有人認為乾脆電車也設置「男性專用車廂」好了,直接把男女乘客分開,減少犯罪機會。
參考來源:東洋經濟、日本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