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夏姓被害人到台中市西區新光銀行解除11萬元定存,卻透露提款卡已經交給別人,行員懷疑是遭詐騙,暗中報警。警方抵達現場後,夏男供稱,本月11日接到「陳警官」來電,說他涉及洗錢、毒品及綁架案,有被害人匯款至他的帳戶內,他堅決否認涉案,「陳警官」也說會向檢察官報告。
不久「陳檢察官」來電,說為了證明清白,需調查他戶頭的金錢流向,他依照「陳檢察官」指示,拿出19本存摺將帳號、密碼一一說給「陳檢察官」聽,「陳檢察官」還不相信,他又進一步把全部提款卡都裝在信封內,放住家附近的白色車上,約定「陳檢察官」來拿取查證。
信封被拿走後,「陳檢察官」又指示還要將台銀(48萬)及彰銀(25萬)的定存解約,他乖乖照辦;翌日「陳檢察官」又指示到新光銀行辦理定存解約(11萬),所以他才會來這裡。
這雖是老哏,但被害人深信不疑,且斬釘截鐵告訴員警,「陳警官」與檢察官告誡他「偵查不公開」,他不能透露案情,員警靈機一動,表示他就是「陳警官」的學長,對他透露無妨,夏某才卸下心防說出過程。
警方與銀行分頭通報各金融機構止付,後來發現台銀48萬存款,已被領走36萬,彰銀25萬已被領空,還好,其他帳戶都未被提領,還剩308萬元,總算幫夏姓工人保住大部分的老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