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現年31歲的李姓主嫌,在台南市開設飲料店,雖然看似正當開業,但實際上他卻以飲料店作為詐騙集團的基地,甚至吸收前來打工的年輕人成為車手,聯手向被害人詐財。
李嫌以假檢調的詐騙老哏,打給被害人佯裝自己是檢察官,透過設置於中國的機房打電話給在台的被害人,告訴對方涉入刑案,須交出自己的帳戶、現金以及提款卡,供檢調監管方可消除嫌疑,並說「警察會去跟你拿錢」,要被害人不用擔心錢會不見。該詐騙集團以此手段成功詐騙5名被害人,得手共280萬元。
警方經過長期蒐證,兵分兩路前往台南市北區、中西區,將包括曾男、李男在內的2名主嫌及4名車手,以及2名提供人頭帳戶的王女以及劉男緝捕到案。也當場查扣作案使用的3支手機、1台筆電以及帳本,全案訊後依加重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