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年過四旬的白男長期失業,依賴母親供應金錢購買毒品,常常要不到錢就打老母,105年12月底,白母聲請通常保護令獲准,期限2年,但白男還是2度到母親住處按電鈴討錢,母親不理會,他就持續按住電鈴不放,搞得社區雞飛狗跳。
今年2月,白男持2把菜刀翻牆進入錢姓鄰居庭院,擅自進入客廳,被錢家人發現,白嫌竟朝錢姓主人及其太太揮舞菜刀、咆哮,恫嚇錢家人,最後錢家人合力將這惡鄰推出門外,迅速鎖門,任憑他在門外叫囂。
白男懷恨在心,8月13日買了100元汽油,回家分裝成2瓶,14日晚上將1瓶汽油彈點燃,丟進錢某庭院,錢某發現出來滅火,第2顆就丟到錢某身旁,汽油濺起潑灑到錢某身上,所幸錢某孫姪女、孫姪女婿都在場,及時撲滅他身上火苗,但錢男左上肢、雙下肢及軀幹多處燒燙傷(2至3度燒傷),庭院內鞋架、鞋子、兒童安全座椅、娃娃車、水泥牆等被燒毀或燻黑。
台中市警方獲報逮捕白嫌,當場在他身上搜出1包安非他命及吸食器(吸毒部分另案起訴)。而白嫌供詞反覆,坦承犯案後又翻供,聲稱他是幫機車加油,剛好點菸去燒到錢某住所而已;檢察官認為被告犯行明確,辯詞不足採信,觸犯殺人未遂、侵入民宅、恐嚇危安及違反保護令等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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