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嘉宏被羈押後,因白手套供出實情,洪也認罪,並將已到手的3550萬元贓款全數繳回,檢方查出,他把贓款藏放在妻子、妻子閨蜜及辦公室的工友,包括妻子保管580萬元,妻子的蘇姓閨蜜保管2320萬元,辦公室工友也保管118萬元作為他的日常生活開銷,此外,他還借用妻子閨蜜名義,在新北市新店及桃園等地購買房產,透過妻子閨蜜支付購屋款項。
洪嘉宏貪得無厭,從2013年9月至12月間,就台南精忠段、新北新店莊敬段、新竹成功段、新竹東大路、台中南屯建功段等5件眷改土地標售案,透過擔任白手套角色的城都顧問公司總經理徐弘宇、永奕不動產顧問公司總經理黃慶銘,向趙藤雄開口索賄9500萬元,遠雄則由副總魏春雄聯繫。
趙藤雄先付750萬元賄款後,餘款原本打算分8期按月給付,未料,爆發葉世文索賄弊案,趙藤雄遭羈押,餘款才未付清。
檢方說,洪嘉宏在新竹光復段眷改案,還透過黃慶銘向昌益建設公司實際負責人朱彥龍索賄2000萬元。此外,洪嘉宏在2014年2月間,又利用新北中和台貿段眷改案,透過黃慶銘向冠德建設公司董事長馬玉山索賄800萬元,馬玉山透過公司總經理聯繫,在同年7月、9月間分2次支付賄款。
洪嘉宏收錢後,提供眷改案有利得標的資訊給這3家公司,以利對方取得備標、投標及綜合評選上的優勢條件,護航順利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