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原肥皂創始人江榮原與胞弟江榮華、江榮泉在2005年創立阿原肥皂,以台灣藥草成份製作天然手工肥皂,第1年營業額高達130萬元,業績蒸蒸日上,也順利打進百貨專櫃通路,全台共有27處營業據點,年營業額達數億元。
本刊調查,黃姓女採購專員自2015年4月起任職於阿原肥皂,在她任職的1年4個月期間,以公司名義向4間科技廠商採購電腦,自製假的採購憑證來魚目混珠,廠商不疑有他,交給黃女發票與電腦設備,讓她得以持發票向公司請款。
黃女陸續詐騙42多萬元貨款,並侵占採購來的電腦,廠商多次向黃女索討貨款,黃女卻以作帳瑕疵、發票遺失、會計離職等藉口搪塞,直到去年8月廠商向阿原肥皂高層反映,公司才發現黃女的犯行,向檢方提出告訴。
起初,黃女否認犯行,還瞎扯說是友人託她代購電腦,但友人不給她錢,事後友人出車禍癱瘓,就人間蒸發。檢方輾轉傳喚該名友人到案後,確認該名友人不僅身體無恙,也未曾委託黃女代購。最後,檢方依業務侵占與詐欺罪起訴黃女。
被阿原肥皂停職並遭民事求償的黃女,私下向衛生局檢舉阿原肥皂所製造的手工皂並沒有合法工廠登記,衛生局於去年9月前往稽查,發現檢舉爆料屬實。阿原肥皂在前年2月起於淡水廠歇業廢照辦理遷廠,翌年8月才取得廠登,在尚未取得廠登的20個月空窗期間,阿原肥皂將生產業務移往另一處沒有廠登的金山廠,粗估毛利約300多萬元。
因為阿原肥皂金山廠區土地不符合土地使用分區規定,無法向新北市經發局申請廠登,即便手工皂師出名門,仍然屬於非法生產,江榮原等人遭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移送,最後處分緩起訴3年,並支付公庫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