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3 11:50 臺北時間

【虐童丟包醫院】王昊案過了6年 王薇君:期望政府積極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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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王薇君不滿最高院判決,正在聲請再審。(翻攝王薇君臉書)
王薇君不滿最高院判決,正在聲請再審。(翻攝王薇君臉書)
三峽4歲女童遭到莊姓同居人虐死丟包醫院,儼然為6年前的王昊案翻版,虐童案層出不窮,王昊姑姑、現任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的王薇君在臉書發文,期盼政府在兒虐修法部分能有更積極作為。
2011年11月1日,王昊生母潘美芳與毒販劉金龍同居,將年僅2歲的王昊交給劉男照顧,未料劉男等4人不耐吵鬧,竟拔王昊的指甲、燙腳底、注射毒品,最後王昊在不堪百般凌虐下慘死。
但最高法院認定劉等人有送醫急救舉動,無殺人意圖,最後劉金龍遭判決30年,另3名共犯則是9年到20年徒刑確定。王薇君不滿最高院判決,質疑高院與最高院未審酌劉等人的送醫舉動是出於真心還是卸責,目前正聲請再審。
王薇君積極推動兒虐修法,因為三峽虐童案的發生,她也在臉書上寫下「此虐童致死案,報導內容和王昊案相似,交叉比對,這些案件都有許多相同的脈絡,收屍不應是唯一選擇,期望政府積極作為」。
至於日前有立委提案修法,明定故意殺害12歲以下兒童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並要求不得假釋,還有立委提案修法處唯一死刑,王薇君則說,「我支持死刑,但不認同唯一死刑,虐童致死多屬遞加式凌虐,兒童被虐死亡多數是這種,司法如何認定為虐殺,而非傷害致死?」。
王薇君也說,「這些搞不清楚狀況,大推唯一死刑的大立委們,你們就算推過這個莫名其妙的唯一死刑法案,對於目前虐殺兒童的司法成罪幾乎是以『傷害致死』論處的處境,根本不會有任何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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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2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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