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起火公寓樓層為4樓、5樓,4樓隔成12間套房、5樓是頂樓加蓋的木造隔間套房且被隔成13間出租,每間僅有3坪大小,僅能容納一個單人床及簡單家具與衛浴,每間租金為5,000元,在居大不易的雙北市來說,相當划算。
至於後陽台處的3到5樓有樓梯相連,可以互相連通讓房客上下樓進出,但火勢從4樓竄出,往上到5樓頂加與3樓延燒,加上狹窄空間與易燃木板材質,根本阻斷房客的逃生路線。
新北市長朱立倫昨晚也到場了解情況,而有人質疑該起火公寓套房為違建,新北市工務局則說,該處出租隔間套房作為營利,明顯不是自用,所有權人向工務局申請使照也不會核准,而5樓頂加違建是2007年接獲檢舉的既存違建。
工務局也說,目前全市的新違建與舊有違建有19萬件,該處違建是舊有的既存違建,當初查報的情節沒有違規出租,依據新北市的違建執行分類表,A、B、C、D類中被排為D類排拆,因為失火影響公共安全,勒令屋主限期自行拆除。
消防局也說,《消防法》第9條規定6樓以上建物須辦理消防檢修申報,該處違建為5樓套房公寓,不在消防安檢範圍內,而該處屋主曾在2年前易手換人,因影響公共安全,將依公共危險罪來將前、後任屋主函送法辦且扣押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