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的蔡姓主嫌自稱與鵝肉店老闆三子同為地下匯兌集團成員,但懷疑三子黑吃黑,侵占340萬元地下匯款款項不願繳回,因而以每人1萬元的代價找林、黃2嫌陪他北上。
3人原想對鵝肉店警告威嚇,購買汽油後朝店內潑灑,卻因而引發大火,三嫌自之釀下大錯,先是將犯案車輛棄置在台中中清路,簡單收拾行李後企圖潛逃出境。
3嫌先事到了高雄小港機場,卻疑因沒買到機票又跑到桃園機場,3人昨晚買了前往新加坡的機票欲逃離,但蔡嫌身分早已被通報鎖定,移民署官員發現後立即攔阻逮捕。
3嫌落網後坦承犯案,但供稱自己沒有殺人犯意,沒想到潑漆警告會害無辜的人被燒死,警方訊後依殺人、公共危險、恐嚇和傷害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