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8 13:06 臺北時間

假借職務性侵報案正妹 色警賠百萬判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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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警員蔡杰燊(原名蔡柏威)見報案人貌美,假借辦案性侵報案人。(翻攝網路)
警員蔡杰燊(原名蔡柏威)見報案人貌美,假借辦案性侵報案人。(翻攝網路)
一名面貌姣好的女子2015年向新北市秀山派出所報案檢舉毒品案,警員蔡杰燊(原名蔡柏威)2015年受理後,見報案人貌美,偷偷利用女子留下的報案電話加LINE,隔日凌晨1時許即以辦案為由至女子家中對她說:「妳很漂亮,要不要跟我發生關係?」並對她摸胸,女子拒絕後,蔡男竟拉下自己內褲,逼女子對他口交,事後蔡男付100萬元企圖私了,今(28日)遭高院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性侵罪,判4年6年;仍可上訴。
此案發生於2015年5月,被告蔡杰燊原名蔡柏威,案發半年後改名,判決指出,被害女子在2015年5月6日晚間8時許前往秀山派出所檢舉販毒案件,蔡杰燊以後續調查案件需要為由,留下被害人行動電話號碼並私自加LINE,次日凌晨1時29分許,即以LINE要求被害人見面辦案,雙方原本約在被害人住處附近的網咖,蔡男卻要求到被害人家中,被害人拒絕後,蔡男堅稱要回家才能辦案。
案發當天凌晨2時許,被害人與蔡男一同回到處住,蔡男表示聞到毒品K他命味道,被害人當場承認拉K,蔡男竟說:「我覺得妳長得很漂亮,要不要跟我發生關係?」「為什麼別人可以非禮妳,我為什麼不行?」企圖與被害人發生關係遭拒,蔡男即對她摸胸並放話說:「今天妳沒有跟我怎麼樣的話,我是絕對不會離開這裡。」隨即拉下自己內褲對被害人說:「至少妳要這樣幫我,我才會離開。」
判決書指出,被害人擔心若不配合恐日後遭受報復,而不敢反抗。
判決書指出,被害人擔心若不配合恐日後遭受報復,而不敢反抗,依蔡杰燊指示替他「打手槍」,蔡男再逼她口交得逞,完事後蔡男還將沾有體液的衛生紙放入其自備塑膠袋離去,被害人報警後,蔡男付100萬元企圖了,一審遭台北地院判4年半,蔡男以已付被害人百萬和解金,且雙方是你情我願發生關係、自己辦案積效良好為由上訴要求緩刑,高院認為蔡男無悔意,惡性重大,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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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2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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