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潔強調,危機是轉機,過去的陳抗遊行,通常有首謀,但新型態的陳抗,有去中心化、沒有首謀的情況,可能有人想說話,透過網路串連,就有人呼應聚集,政府應想想如何面對這種新型態的陳抗,此外,林志潔也認為,若律師、醫師、記者參與陳抗,就不應因身分或職業而有不同對待,但如果是到陳抗現場執行職務,就應受尊重,警方執法時,也應思考如何區隔到場執行職務的律師、醫師等專業人士,避免違法的爭議。
林志潔指出,沒有正義,哪有轉型正義?當維權律師被違法逮捕,台灣還敢自稱為法治國嗎?林志潔說,政府在面對警方違法逮捕律師的質疑後,行政院發言人說,逮捕會送到地檢署,強制把律師們抓上車丟包到郊外沒有逮捕律師的問題,林志潔強調,警方將律師丟包,就是違法對人身自由的限制,政府發言人這樣的說法很不得體。
陳又新律師強調,案發當晚10點多,他接獲參與遊行的朋友來電說與警方衝突,擔心會被移送而請他準備陪偵,他到場想提供協助,晚間11時許,在台北車站東三門外找到一群抗議者和幾位律師,卻被警方的人牆團團圍住一個多小時,即使有民眾表示想回家休息、有律師想上廁所,都不能離去,最後還被帶走丟包。
林志潔強調,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憲法保障人民的人身自由,民眾除非是現行犯,才可以被逮捕,遭逮捕要送地檢署,逮捕後有一連串法定要件要實現,但警方將律師帶走後,卻說這是輕微手段,行政院發言人還說,逮捕會送到地檢署,把律師們抓上車丟包到郊外沒有逮捕律師的問題,林志潔認為,這樣的說法很不得體,林志潔認為,警方當天的做法,在法律上並沒有依據,而且如果這樣的逮捕是合法,最後卻帶到郊外丟包,反而有縱放人犯的疑慮。
林志潔指出,基層員警是身不由己,23日當天處理陳抗到深夜,真的很辛苦,不應被苛責;金孟華老師則說,當天的指揮官如果不熟悉法規,下令要求基層員警將律師帶走丟包,不僅沒有法律授權,也可能害辛苦的第一線警察同仁陷於違法的風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