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經相關受害人出面指認,已確認李嫌就是《鏡週刊》報導中的其中一名犯嫌,至於其他共犯,則仍待警方進一步追緝。
警方指出,自稱「性交易過程不是很愉快」的李嫌在「JKF捷克論壇」上得知這名韓籍女子仍在待價而沽,李嫌遂以15,000元的代價再次約韓女外出,至旅館進行性交易,在事後以真鈔夾帶玩具鈔的方式進行性侵。遭警逮捕後他卻辯稱:「對方用手勢和英文笑我雞雞小」才因而犯案。
本月(13)日北市警逮獲的韓籍賣淫女子供稱,她於(9)日遭一名不明男子持手槍威脅性侵得逞並被搶奪手機、財物及護照後逃逸。警方鎖定犯案對象後,於近日持拘票至臺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附近,逮捕與女友在便利商店購物的李嫌,起獲作案時的瓦斯BB具槍1支、作案用衣服及玩具鈔票等證物。
到案的李嫌坦承月初時,確實和此名韓籍女子到新北市某間汽車旅館進行過性交易,但對方當時卻以手勢夾雜英語的方式,嫌他生殖器尺寸太小,讓他懷恨在心。直至李嫌又在論壇閒逛時再次看到韓籍女子的賣淫訊息,讓他決定持槍「回沖」以振雄風,教訓一番。
李嫌於(9)日再次外約韓女進入大直某間汽車旅館後,李嫌擺闊先要求韓女多陪他幾小時「加節」,然後辯稱身上現金沒那麼多,要下去便利商店領,接著以真鈔混雜假鈔的方式「亮」給韓女看用以取信於她。隨後則以腰際亮槍方式恫嚇女子脫衣性交得逞,並要求韓女將手機關機放置在沙發底下,防止她向馬伕通報。完事後的李嫌不但將自己沖洗乾淨,更將韓女的手機、護照、金項鍊等財物也一同洗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