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表示,莊嫌是馬紹爾群島設立的紙上公司實質負責人,從去年10月間取得一艘油輪,後來委託不知情的船務公司辦理進港簽證時,在申請文件上填寫該船船東是前任所有權人等不實字樣。
檢方說,莊嫌在台先向不知情的油品商購買7,000噸柴油裝船後,於同年12月間,在該船之出口報單上填載目的地為香港地區等不實字樣,偷偷在公海賣油。
雄檢指派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高峯祈、檢察官林志祐指揮航高站調查官組成專案小組偵辦,連日過濾相關情資及蒐證後,前天上午由檢察官林志祐親自帶隊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航高站、高雄市調處、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特勤中隊等單位,持搜索票至莊姓男子等人住居所共5處執行搜索,並同步傳喚被告、證人共5人,以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