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三點多,邱太三開車行經台灣大道及館前路口時,追撞前方停等紅燈的計程車,造成計程車保桿、及邱的轎車前保桿凹陷,雙方都沒受傷,邱下車後連連向計程車蔡姓運將道歉,但因當時他戴著墨鏡,運將第一時間並未認出是法務部長,才會有「有眼不識太三」的說法傳出。
員警到場,雖認出部長,但仍依規定對兩造一併進行酒測,結果雙方均無酒精反應;邱表示希望當場和解,但運將堅持交由保險公司處理,警方初步研判,邱太三疑未保持安全車距,加上未注意車前狀況才會釀禍,但詳細肇事原因仍有待進一步釐清。員警勘驗車禍現場時,邱太三說:「前車太守法,我以為閃黃燈時他會衝過去,但他及時停住,我煞車不及,不過還好只是輕輕碰到。」
邱太三撞到前方車後,也默默等警方到現場,照常按照程序施行酒測,在過程中他都沒表達自己是法務部長;到場的媒體詢問運將:「你知不知道撞到你的是誰?」運將表示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