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表示,此次電價調整主要是國際燃料價格上漲,由於燃料成本占電價成本超過5成,相較於2016年下半年的電價調整,煤價由每公噸50美元上升至80美元,油價由每桶50美元上升至63美元,天然氣價格因與油價具連動性,也由每立方公尺9.54元上升至11.16元。
經濟部表示,如果依照台電提報的資料,電價漲幅應該為為14.54%,經審議會審議後降為10.24%,依舊超過電價調幅上限,因此審議會決議本次電價調漲3%,調幅不足部分依台電公司實際盈虧情形由電價穩定準備管理支應。
但為了顧及物價穩定以及照顧民生,住宅用電從330度上調為500度以下不調漲,將有85%的用戶不受影響,至於小商家的部分,從以往330度上調為1500度以下不調整,將有82%的商家不會增加負擔,這項調整方案將於4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