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警方取得的監視器錄影帶,陳嫌一人持AR47步槍,朝上方開了一槍,步槍威力大,擊發的時候連他也被巨大的槍響嚇得偏過頭去,然後他閃到一旁,過沒多久,3個男子跑出,那是他的朋友,救友成功後,一夥人立即離去;而屋內賭場人員顯然也被這陣仗嚇到了,過了一會兒,確定對方已經離開,才倉皇逃逸。
警方查出,陳正芳(43歲,有賭博等多項前科)在案發前也被扣留在那棟民宅裡,因為幾次豪賭下來,陳嫌與阿呆等人已經積欠賭債一千餘萬元,賭場怕對方賴帳,因此以強硬手段控制四名賭客行動,只放為首的陳正芳去籌錢。
辦案人員說,根據陳正芳的說法,他並不是預謀帶著突擊步槍到台南賭場,短短2個多小時不可能來回台中取槍,因此懷疑他打電話叫台中的小弟搭高鐵送槍過來,而開槍後,他也往台中方向逃亡。
一開始陳正芳與被害人(賭場負責人)供詞均避重就輕,聲稱是債務糾紛,但又說不清楚,經過隔離偵訊,才突破心防,陳正芳氣憤的說,對方詐賭,又使出野蠻的手段扣人,一般賭場即使是積欠賭債,也得給一段時間處理,甚至可以找人來「喬」,哪有硬拗的,賭場方面則說,是陳正芳這夥人輸不起,贏了錢要拿現金,輸了錢開槍耍賴。
台中警方則查出,陳正芳是個職業賭徒,自己在彰化、台中、南投等地也搞過賭場,嚴格的說,他並不是「專業」的黑道份子,但搞賭場的人,有被搶、被拗的風險,更必須靠武力討賭債,這回他們是在台南別人的地盤「栽了」,才會慌亂的調槍來救人,警方不排除他們也曾擁槍處理其他賭場糾紛。
由於突擊步槍相當罕見,警方當然要追查來源,但陳嫌總是避重就輕,諉稱已經往生的某位中部老大生前寄放,警方當然不會採信,正積極追查其購槍管道。